聯合分發為臺灣海外聯合招生其中一個報名管道,根據當年度所有申請人之香港公開考試(HKCEE / HKAL / HKDSE)或外國考試(A-LEVEL / SAT Subject Test / IBDP / 外國中學最後三年成績),按成績高低排名依序分發至臺灣各大學。
(1) 可揀選志願:
第一類組︰文史哲、外語、法政、社會與心理、大眾傳播、藝術、教育、財經、管理等。
第二類組︰數理化學、工程、資訊、地球與環境、建築與設計等。
第三類組︰醫藥衞生、生命科學、農林漁牧、體育休閒等。
選填志願時...
-
你只能選擇報讀一個類組(依你選填的第一個志願校系而定)
-
聯合分發分數計分方式會依據你選擇的類組計算 (計分方式[點我查閱])
-
如你選填的第一個志願是第一類組,其後的志願也只能選第一類組的校系;第二、三類組可跨選,計分方式依第一個志願所屬類組而定,例如第一個志願是第二類組,其後志願可以選擇第二或三類組的校系,但不能選填第一類組校系,並依第二類組計分方式計算聯合分發分數。
-
最多可選70 個志願
(2) 所需資料:
-
資料檢核表1份 (報名系統自動產出)
-
申請表1式4份 (報名系統自動產出)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副本4份
-
中學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明書/應屆中六生須繳交在學證明信或學生證或學生手冊或准考證
(文件須清晰註明就讀中六級﹚
-
中學最後三年上下學期成績表﹙應屆中六生如未獲發中六成績表,可免繳﹚
-
香港公開考試文憑證書(HKCEE/HKAL/HKDSE)副本1份(應屆中六生免繳)
-
聲明書/切結書1份 (報名系統自動產出)
-
報名收據單 (報名系統自動產出)
以外國考試(A-LEVEL / SAT Subject Test / IBDP / 外國中學最後三年成績)成績申請者,須於報名時已具備相關考試成績。
注意:持「外國學歷」的聯合分發有別於持「香港學歷」的聯合分發,申請階段、分發作業及名額分配皆不同。如畢業於香港以外的高中,成績表及畢業證書必須至所就讀高中所在地的臺灣駐外館處作文件驗證。
(3) 錄取方式:
-
香港學歷:依據香港公開試成績,按招生簡章各類組採計5科必修及選修科目的加權得出最佳組合成績後,依電腦派位分發,如不滿意分發的校系,可轉分發至僑生先修部。(高中三年成績表僅作個人資格審查,對分發結果並無決定性影響。)
-
外國學歷:依所持的學歷成績,按招生簡章各類組採計科目計算最佳分發成績。